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第10條 運作單位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運作場所及設施,應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標示,並備具該化學物質之安全資料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