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第10條 法規: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第三章 教務 第10條 學員應自費購買教材,以利課業研讀及作業撰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