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5條 法規: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第15條 國軍人員協助災害防救成效卓著者,除依陸海空軍勳賞條例、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敘獎外,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及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辦理表彰及慰勞事宜。國軍人員協助災害防救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本法第六十一條及相關法令辦理醫療、撫卹、慰問等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