佈雷區域殺傷性地雷剷除辦法 第6條 法規:佈雷區域殺傷性地雷剷除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第6條 地雷剷除及銷燬作業,應於七日前公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