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相關法規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母法 第6條 各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策訂次年度之動員準備分類計畫。財力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應配合預算編製時程,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策訂次年度之財力動員準備分類計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