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法規: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相關法規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母法 第12條 依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所設之後備軍人輔導組織,應協助辦理後備軍人組織、訓練、管理、服務及動員實施階段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徵用事務等事項。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轄之鄉(鎮、市、區)公所得提供其適當之辦公場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