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相關法規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母法 第10條 本法第十八條所稱戰費,指動員實施階段,供軍事動員及行政動員所需之戰時預算。本法第十八條所稱預算轉換,指各級政府將平時預算轉換為戰時預算,並停減非急需支出,移由行政院統一調度,支援軍事作戰。 本條定義的名詞 戰費 預算轉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