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服制條例 第7條 法規:陸海空軍服制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服制旗章目 第7條 非現役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穿著本條例所定之制服:一、退伍、除役軍人經國防部邀請參加慶典。二、後備軍人依法晉任授階。三、其他經國防部核准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