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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人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軍人保險準備金(以下簡稱本準備金)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其收支、管理及運用,由本保險承保機構辦理,並由國防部軍人保險監理會(以下簡稱軍保監理會)負責審議、監督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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