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2條 法規: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相關法規 軍人保險條例母法 第四章 保險給付 第32條 被保險人因同一原因,其前後致身心障礙部位相同、不同或前創引起之併發症,使身心障礙等級加重者,發給前後身心障礙等級給付所差之基數。其不同原因,不同時期者,另行辦理身心障礙給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