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 第6條 法規: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第6條 本標準所引用「以上」、「以下」者,均連本數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