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8條經選定編配為緊急動員之後備軍人(以下稱緊急動員後備軍人)在戰時或非常事變時異動管理,悉依本章規定辦理。前項緊急動員後備軍…
- 第29條緊急動員後備軍人之異動遷徙,平時不予限制,戰時或非常事變時,有關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縣市後備指揮部:依緊急命令限制…
- 第30條緊急動員後備軍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報經縣市後備指揮部核准後,准其辦理遷徙:一、患病須易地就醫治療者。二、服務單位工作地…
- 第31條緊急動員後備軍人依前條申請遷徙者,應填具緊急動員後備軍人遷徙申請單,並檢附下列證明,向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遷徙:一、…
- 第32條緊急動員後備軍人申請遷徙時,有關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遷出地:(一)縣市後備指揮部:受理緊急動員後備軍人遷徙申請單後…
- 第34條戰時或非常事變時,有關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及各級後備指揮部、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警察機關及其他有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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