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 第5條 法規: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本法規已於 2023-10-3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5條 國民兵之管理,由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導鄉(鎮、市、區)公所(以下簡稱權責單位)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