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 第2條 法規: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本法規已於 2023-10-3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三日兵役法修正施行前之補充兵(以下簡稱補充兵)及已訓或待訓國民兵(以下簡稱國民兵)。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