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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兵役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後備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消失其後備軍人身分:一、依法除役。
二、依法免役。
三、依法禁役。
四、依法回役。
五、喪失我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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