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13條 法規:陸海空軍懲罰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3條 違紀行為之情節非屬重大,且顯可憫恕者,得減輕或免除懲罰。對於未經發覺之違紀行為,主動向長官坦承,並願受懲罰者,得減輕懲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