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法規: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母法 第七章 勳章勳刀之佩帶 第31條 未經政府公布或核准之各種紀念章,一律不准佩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