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法規: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母法 第三章 獎勵權責 第13條 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聯勤司令部、後備司令部之司令,對現行之陸海空軍軍種獎章,均有核定頒授之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