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第14條 法規: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4條 各種獎勵命令,應以書面發布或在集會中布達;布達時,受獎者如因故不能出席,得委託代表受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