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 第11條 法規: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11條 中科院董事及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本部報請行政院院長解聘之:一、有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不得聘任情事,而聘任。二、有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之情事。三、有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三項各款之情事,經本部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及申辯之機會,認應予以解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