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12條 法規: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12條 合議案件軍事審判官應依評議之決議,擬製裁判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