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組織法 第3條 法規:國防部組織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部為掌理前條所列事項,得設司、室,並得視業務需要分處辦事及於處、室下設科辦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