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24條 法規: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24條 本署及其分院檢察署應定期舉行軍事檢察官會議,決定下列事項:一、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事務分配。二、軍事檢察官代理次序。三、各組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之配置。前項會議後,遇有人員調整異動而離(退)職或其他事由時,前項各款事項,由檢察長決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