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主計局處務規程 第6條 法規:國防部主計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6條 特種基金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各特種基金會計、財務管理相關法令之研擬、審議及陳報。二、本局負責特種基金(事業)之督導及管理。三、國軍各特種基金業務及事業之查核督導、創設、改制及裁(簡)併。四、國軍各特種基金資金統籌管理、調度之規劃、執行及督導。五、國軍各特種基金預算、會計及決算事項之審議、督導及彙編陳報。六、其他有關特種基金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