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法 第3條 法規:國防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相關法規 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相關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為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執行災害防救及與國防有關之政治、社會、經濟、心理、科技等直接、間接有助於達成國防目的之事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