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法 第17條 法規:國防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三章 軍人義務及權利 第17條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之教育、任官、服役、任職、考績,以法律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