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第7條 法規: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國際發展目 第7條 外交部編列之年度投資補助預算不敷支應該年度之申請補助金額者,外交部得依申請案件次序、申請金額等因素於年度預算額度內逐件審查並為核撥准駁之決定。外交部依本辦法提供之各項補助,應定期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