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第2條 法規: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發展策略之諮商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友邦:指與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二、友好國家:指與我國共謀經濟發展或提升雙邊實質關係,而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 本條定義的名詞 友邦 友好國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