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5條 法規: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5條 主管機關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對前條對象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一、戰爭或變亂。二、遭受嚴重天災、癘疫、恐怖攻擊或大規模環境污染。三、其他嚴重影響人民基本生存之困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