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國際合作事務財團法人向外交部申請認許辦法 第4條 法規:外國國際合作事務財團法人向外交部申請認許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