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2條 法規:外交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四章 附則 第12條 本辦法所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稽核事務,本部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前項受委任之公務機關對於辦理受任事務所獲悉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秘密,不得洩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