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6條 法規: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應遵行事項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6條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依預算法及決算法規定將預算書(格式四)及決算書(格式五)報請外交部送立法院審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