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2條 法規: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應遵行事項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2條 工作計畫(格式一)之擬訂,應以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並符合捐助章程規定。工作計畫應敘明計畫摘要、計畫緣由、計畫重點、經費需求及預期效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