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 第1條 法規: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領事業務目 相關法規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外交部及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辦理文件證明,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