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 第17條 法規: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2-06-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7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