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處務規程 第11條 法規: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第11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施行。本規程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