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5條 法規: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第5條 業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對美國經貿、農業、科技、文教、智慧財產權與環保等諮商會議之協調及推動。二、對美國駐華機構經貿、農業、科技、文化新聞、技術與華語學校等業務之協調及聯繫。三、對美國各州駐華經貿辦事處與美僑商會等機構之協調及聯繫。四、其他有關綜合業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