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許可辦法 第31條 法規: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五章 附則 第31條 經許可喪失我國國籍,尚未取得他國國籍前出國者,申請入國時,準用第三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