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法規: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4條 本基金應於每年年度開始時,將當年度工作計畫及上年度業務報告,送經本部核轉行政院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