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第21條 法規: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21條 外國人停留或居留原因消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相關機關查獲或知悉者,應通報移民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