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6條 指紋檔案與受捺人資料不符時,應立即查明處理。如有錯誤,應於查明後更正受捺人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