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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指紋檔案與受捺人資料不符時,應立即查明處理。
如有錯誤,應於查明後更正受捺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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