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第30條 法規: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30條 第三條規定之實施範圍及其實施方式,得由主管機關視情況調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