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認可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3條 法規: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認可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本法規已於 2021-04-06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3條 申請核發、補(換)發認可證書,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五百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