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2條 申請液化石油氣容器(以下簡稱容器)型式認可者,應繳納下列費用:一、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二、證書費:新臺幣六百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