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及合格標示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法規: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及合格標示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本法規已於 2021-04-06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5條 鋼製容器合格標示及定期檢驗合格標示,每張為新臺幣五元;複合材料容器合格標示及定期檢驗合格標示,每張為新臺幣七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