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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複合容器之定期檢驗項目如下,並應循序進行:一、殘留氣體回收。
二、拆卸容器閥。
三、外觀檢查。
四、內部檢查。
五、耐壓試驗。
六、螺紋檢查。
七、洩漏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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