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規: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相關法規 災害防救法母法 第7條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每二年應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及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公共事業每二年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減災、整備、災害應變、災後復原重建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