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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法規章節: 第200條

第五種滅火設備除滅火器外之其他設備,依下列規定核算滅火效能值:一、八公升之消防專用水桶,每三個為一滅火效能值。
二、水槽每八十公升為一點五滅火效能值。
三、乾燥砂每五十公升為零點五滅火效能值。
四、膨脹蛭石或膨脹珍珠岩每一百六十公升為一滅火效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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