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常年訓練辦法 第13條 法規:警察常年訓練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13條 特定任務訓練,各單位在特定時間內,針對勤(任)務特性策訂計畫,採講授、研討、現地偵察(演練)、警棋推演等方式實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